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新计划旨在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
本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 :
- 外国国民 (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除外)
-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
- 台湾华籍居民;
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
- 申请人年满18岁或以上;
- 净资产 – 向投资推广署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即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包括《新计划规则》第1.15段所指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资产或资本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
- 获许投资资产的投资 – 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 没有不良记录 – 证明没有不良的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 及
- 其他 – 能够向入境事务处处长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的获许投资资产、或在香港受雇或自雇、担任职位或从事业务或申领公共援助(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带来的任何收入。此外,受养人进入香港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如欲透过「高才通计划」申请签证/进入许可来港工作,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申请类别的资格:
- A类申请: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达港币250 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人士。全年收入是指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
- B类申请: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士。
- C类申请: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人士;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本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来港工作,以满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特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些内地人才必须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输入的人才必须能为本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作出贡献,以促进香港特区的经济发展。
*以香港入境处网页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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