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已禁用JavaScript,因此此網站中的某些內容可能無法顯示或正確地顯示。 請在瀏覽器中啟用JavaScript,以在此網站和其他網站獲得最佳用戶體驗。
德悅
Skip to content

移民服務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香港政府允許投資移民,使得投資者及其家人有機會於香港獲得永久居留權並享受本地居民之福利。投資項目可以是多種由香港交易所發行並由合法經紀商代理的其他香港本地金融產品。

本計劃適用於下列人士 :

  1. 外國國民 (阿富汗, 阿爾巴尼亞, 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2.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3. 中國籍而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
  4.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人士
  5. 台灣居民

投資者必須符合以下準則,才有資格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

  1. 申請人已年滿18歲;
  2. 在提出申請的兩年, 擁有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的資產;
  3. 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存款證投資除外,這類投資必須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作出);
  4.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紀錄; 以及
  5. 能証明有能力維持自己和受養人的生計及提供住所,而無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如欲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工作,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申請類別的資格:

  • A類申請: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250 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的人士。全年收入是指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從其擁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潤。由個人投資所產生的收入不會計算在內。
  • B類申請: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
  • C類申請: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這類申請受年度配額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類申請並不適用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的非本地學生。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本計劃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認可資歷的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特區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這些內地人才必須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輸入的人才必須能為本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以促進香港特區的經濟發展。

聯絡我們

若想了解關於德悅移民顧問有限公司投資移民服務的更多咨詢,請與我們聯繫聯絡我們

你好!歡迎到訪德悅!我們可以怎樣幫到你?